到2020年,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全面完成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湖北省住建廳21日發布《湖北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實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顯著提高。
湖北要求,各地根據城市常住人口規模和分布情況、用戶排水特點,科學確定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總體規模和布局,加快實施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2020年底前全面實現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湖北提出,工業企業排污許可內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網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類型、排放標準等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單位和相關部門監督。加強對接入市政管網的工業和生產經營性企業的監管,建立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依法處罰超排、偷排等違法行為。
湖北將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加快構建覆蓋污水治理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提升自備水污水處理費征繳率。同時,設立公眾舉報電話,鼓勵群眾對城市黑臭水體、違法排污行為等進行監督和舉報,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積極營造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