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市民魏先生和徐先生乘坐某網約快車從常青一路前往天河機場T3航站樓,準備外出旅游。但讓魏先生十分生氣的是,在經過機場高速時,他們二人還分別被司機收取了來回兩次共30元的機場高速費,魏先生在行程結束后進行了差評,并撥打客服電話進行投訴。今日上午,平臺核實兩位司機確實收取了雙倍高速費后,要求司機返還15元,停運半天,罰款200元,平臺還賠償乘客60元打車券。
7月12日下午17時50分許,乘客魏先生和朋友徐先生兩家人在T3出行打了兩輛從青山一路前往武漢天河機場T3航站樓的快車,在通過機場高速收費站時,司機告訴魏、徐二人通過機場高速收費站時需要另收往返的30元,魏先生和徐先生將錢轉了過去。
當魏先生一家人旅游結束,從機場打車回家時,魏先生隨口向司機詢問過機場高速是不是得收兩趟費用,司機卻說只需要收取單向15元的費用。魏先生這才得知自己和朋友徐先生都被司機多收了一份高速費用。
記者看到,魏先生的微信轉賬記錄中有兩次時間相隔7分鐘,金額為15元的交易記錄,交易名稱分別為“商品”和“機場高速”,徐先生則是用支付寶向司機轉賬了30元。
回到家后,魏、徐二人向客服反饋此事時,卻被客服告知“從市區前往機場通過機場高速時需要收取往返兩次的高速費用,司機收費無誤”。隨后,魏先生找到本報記者反映此事,在記者的多方聯系下,該網約車平臺負責人主動聯系魏先生,明確給出“市區前往機場只需收取單向單次的費用”答復。
7月18日,該網約車出行平臺核實兩位司機收取了兩次高速費后,立即要求二人向乘客返還了多收取的15元高速費,并贈送60元代金券作為補償,并對司機作出罰款200元,停運半天,重新接受公司相關培訓的懲罰措施。魏先生表示對此結果比較滿意,同時,該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也十分感謝魏先生的反饋,今后將進一步加強對所有司機的培訓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