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咸寧市“7.16”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督辦通知書
鄂建辦督〔2020〕12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ǔ牵┙ň郑?/p>
2020年7月16日,位于咸寧市通城縣的陽光國際城項目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該項目建設單位為通城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湖北永盛建設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湖北飛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分包單位為武漢繪天地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9〕7號)文件要求,事故企業“湖北飛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省內所有在建項目應立即停工并組織自查,經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咸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對事故項目市場行為和監理單位履責情況進行檢查,對事故相關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并于本文件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檢查情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情況及相關調查筆錄和證據材料(副本)報廳相關處室(單位)。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情況報省質安總站,聯系人及電話:郭陸,027-67120972。
建筑市場和監理單位履責檢查情況報廳市場處,建筑市場監管聯系人:栗圻文,027-68873805;建筑監理聯系人:馬武軍,027-68873787。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