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從市委依法治市辦獲悉,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和項目命名名單正式公布,宜昌躋身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縣、區)行列,也是湖北省唯一獲得示范命名的城市。
為樹立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先進標桿,進一步推動各地區各部門找差距、補短板、激發內生動力,自2019年7月起,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在全國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按照客觀公正、公開透明、杜絕形式主義、務求實效的原則,經過省級初審、第三方評估、人民群眾滿意度測評、實地核查、社會公示等環節,經報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批準,決定對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和項目予以命名,宜昌等40個市(縣、區)從全國1847個申報地區中脫穎而出,率先入圍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縣、區)”。
長期以來,市委市政府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縱深推進,將示范創建作為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宜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政府依法決策意識不斷增強、科學立法服務改革發展、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優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公共法律服務更加便捷高效、基層社會治理百花齊放、社會普法精準實施,2017年、2018年、2019年法治建設績效考核連續3年位居全省第一。
下一階段,我市將緊密結合當前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優化營商環境、市域治理現代化等重點工作,以獲得全國示范命名為新起點,進一步對標對表全面依法治國目標要求,持續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市級抓鞏固提升,縣級抓全面創建,全力打造宜昌法治政府建設品牌,確保我市示范創建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全省前列,為我市奮力實現“一高雙爭三決勝”目標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記者裴姝婧、通訊員徐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