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周末2.5天彈性休假,為職工辦理“黃岡旅游一卡通”,對文化旅游企業用水用氣額外優惠5個百分點,獎勵組織游客來黃岡旅游的旅行社……8月下旬,黃岡市出臺16條硬措施,加快文化旅游業恢復發展。
16條措施干貨滿滿。其中包括:有條件的地方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優化調整夏季作息時間,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外出文化旅游消費創造有利條件;各級工會可用會費組織觀看電影、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也可為會員購買“黃岡旅游一卡通”,每人每年不超過500元。
紓困惠企方面,對黃岡市區文化、旅游服務企業的水、氣、電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底。拓展消費方面,將“市級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額度從400萬元增加到500萬元,用于宣傳推介、市場開拓、業務培訓和激勵獎補;對組織市外游客入黃岡旅游的旅行社,根據不同條件分別按每人20元和30元標準獎勵。
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文化旅游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黃岡白潭湖片區籌委會、白蓮河示范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以非常之舉紓困解難、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以文化旅游業復蘇回暖引爆帶動相關服務業消費回補,暢通經濟循環,推進疫后重振,現就加快全市文化旅游業恢復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紓困惠企增信心
(一)稅費減免。對受疫情沖擊影響生產經營的文化旅游服務企業,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稅;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取得的收入增值稅;繳納2020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依法減征或者免征。(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二)水電氣優惠。對市區文化旅游服務企業,商業用水價格優惠15%、用氣價格優惠15%、用電價格優惠5%,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底。落實“欠費不停供”,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黃岡供電公司、齊安國投集團公司)
(三)房租減免。對承租中央、省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文化旅游服務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對承租市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文旅服務企業實行3個月房租免收、9個月房租減半。鼓勵其他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對實際減免租金的出租人,鼓勵金融機構視需要給予適當信貸支持。(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級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四)金融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旅游企業,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文化旅游服務企業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貸款,可申請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罰息。采取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中小微文旅企業新增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下降不少于1個百分點。落實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政策,提升無還本續貸比例。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的,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中小微文旅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20%,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的,按照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財政貼息。暫時退還旅行社80%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黃岡中心支行、黃岡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文旅局、市級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社保補貼。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文化旅游企業,階段性免征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至2020年12月31日;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可申請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減免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順延。對裁員(減員)率不高于5.5%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予以返還;對裁員(減員)率高于5.5%的企業,按70%予以返還;對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直接按100%予以返還。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二、拓展市場促消費
(六)將現有“市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調整為“市級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增加資金額度到500萬元,用于宣傳推介、市場開拓、業務培訓和激勵獎補,更好發揮政府有形之手作用,助力文化旅游產業加快恢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旅局)
(七)開展“與愛同行·惠游湖北”黃岡旅游消費季活動。2020年 8月至12月全市A級旅游景區對全國游客免費開放,游客憑身份證預約,測溫、掃健康碼入園。對免票的A級旅游景區,各地通過“政府補貼+景區讓利”形式按比例分級進行配套補貼。支持各地、各文化旅游企業結合實際,采取政府補貼、平臺讓利、商家打折相結合的方式,采取產品打包、價格打捆方式推出“優惠套餐”“文旅消費券”,促進文旅消費市場復蘇。(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推出旅行社“引客入黃”組團獎補措施,對全市在落實“與愛同行·惠游湖北”活動旅行社組團獎勵政策的基礎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經營的旅行社,組織市外游客入黃旅游,一次性組織50人以上、停留2天1晚以上、且游覽A級景區2個以上,對旅行社按每人20元標準獎勵;當年合計超過500人以上的,超過部分按每人30元標準獎勵,按年度進行核算。(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財政局)
(九)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優化調整夏季作息時間,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外出文化旅游消費創造有利條件。各級工會組織勞模和職工在市內療養休養,開展春秋主題游、夏季避暑游、冬季特色游等活動,可用會員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也可為會員購買“黃岡旅游一卡通”,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各級工會適時組織參與疫情防控一線的醫務工作者等工作人員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優秀職工到市域內景區景點開展療休養活動。療休養活動占用工作日一般不超過5天,不沖抵職工年休假。經批準參加療休養的對象,療休養經費可從工會經費和職工福利經費中列支,費用標準不超過3000元/人。(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文旅局、黃岡大別山旅游開發公司、市衛健委)
(十)創新舉辦第三屆黃岡地標優品云上博覽會暨東坡文化旅游節,持續打造節會品牌,通過節會活動造聲勢、聚人氣、促消費。順應疫后旅游消費新需求,推出一批旅游目的地及一批旅游精品線路,開展線上線下宣傳營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旅局、黃岡大別山旅游開發公司)
三、夯實基礎強品牌
(十一)加強品牌創建激勵。對全市文化旅游服務企業,實現增加值1億元以上的,按年度營業收入、增加值及增幅,加權計分排序,取前10名,依次給予100萬元至1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進規、小進規文化旅游服務企業,按每個10萬元標準給予獎勵。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完成“事轉企”改革,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并納入規上企業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園區)、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園區)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5A、4A級的旅游景區,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度假區,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五星、四星級飯店,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5A、4A級的旅行社,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五星、四星級的旅游民宿,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評定為荊楚文旅名縣、荊楚文旅名鎮、荊楚文旅名村、荊楚文旅名街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評定為荊楚群藝名品、荊楚鄉間綠道、荊楚鄉村美景、荊楚鄉旅人家、荊楚鄉土美食、荊楚鄉親好禮的,分別給予2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加強文旅人才培養。建立文化旅游專業人才庫,對全市文化旅游企業中有突出貢獻的文旅領軍人才、創新創業人才、以及創意、營運、設計、曲藝、廣告、動漫、非遺等拔尖人才,進行重點培養扶持,給予3萬元/人的一次性扶持資金。對榮獲全國旅游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旅游從業人員,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0.5萬元獎勵;對榮獲全省旅游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旅游從業人員,分別給予1萬元、0.5萬元、0.3萬元獎勵。對獲得全國、全省榮譽稱號的導游員、講解員,分別給予1萬元、0.5萬元獎勵。組織開展景區、旅行社專業人才培訓班,提高經營管理人員綜合素質。支持穩崗就業,2020年免除注冊導游全年會費,延期半年辦理導游證換證手續。(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三)更大力度推進項目建設。對接落實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攬子政策,搶抓“兩新一重”和疫后重振補短板強弱項提功能行動機遇,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謀劃推進一批帶動作用大、示范效應好的特色文旅項目,增強文旅產業發展后勁。精心籌備云上文旅招商推介會活動,著力引進一批文旅戰略投資者和運營商參與文旅資源開發,在選址、用地、投資平衡等方面“一事一議”給予支持。采用“點狀供地”方式破解文旅項目用地難題,支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發展鄉村旅游。積極申報東坡赤壁改造專項債項目。(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提升效能優服務
(十四)毫不放松常態化疫情防控,因時因勢調整優化防控策略和舉措,用好復工復產復市工作協調機制,探索建立旅行社、旅游客運公司、景區、星級飯店精準防控動態評估工作機制,抓牢常態監測、多點觸發、人物同防等關鍵環節,樹立健康、安全、有序、熱情的疫后良好旅游形象。(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五)提升文旅公共服務能力,加快建設“一部手機游黃岡”智慧綜合服務平臺、黃岡文旅云平臺,引導公共文化場所、文旅企業、景區景點等開展網上預約、預售、預訂服務,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營造放心消費環境。(責任單位:市文旅局、黃岡大別山旅游開發公司、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六)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政府采購、購買服務等向文旅企業傾斜,將會議培訓、考察接待等公務活動以及離退休干部職工參觀學習、紅色教育、健康休養等服務活動委托相關文旅企業承辦。(責任單位: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以上政策措施由市文旅局負責解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推進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相關政策涉及的獎補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各縣(市、區)比照出臺扶持政策,集成“政策工具包”,加強政策措施宣傳解讀,確保全市文旅企業享受政策紅利不遺漏、全覆蓋。
2020年8月28日
來源 | 長江云綜合黃岡市政府網、黃岡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