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今年來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根據《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在省級推薦、第三方評審的基礎上,認定北京市密云區巨各莊鎮蔡家洼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等100個單位,為第二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以下簡稱“示范園”)。其中,陽新縣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成功入選。
通知要求,一是要扎實做好示范園建設工作。各地要繼續加快園區內高標準農田和農田水利等生產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園區道路、電力通信、垃圾污水處理、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條件,提升示范園產業發展的支撐能力。加強園區信息服務、衛生防疫、應急保障、環境保護等配套設施建設,積極推動新上一批利益聯結機制緊密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促進示范園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是要積極支持示范園建設。各地要加強政策協調和業務指導,加大對示范園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鼓勵示范園所在縣(市、區、旗、農場)或地市政府,以示范園為重點,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統籌利用各項涉農資金支持示范園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完善示范園設施條件。支持示范園入園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優先申報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支持入園小微企業以增信集合債券形式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加大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對示范園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安排省級預算內投資支持示范園發展。對示范園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鼓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途徑,多渠道保障示范園發展用地。
三是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各地要組織示范園認真總結創建過程中探索出的經驗做法,加快復制推廣,以點帶面推動本地區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要組織本地區示范園開展創建總結工作,做好示范園創建成效的宣傳報道和經驗推廣。
四是要切實強化后續管理。各地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示范園建設情況的跟蹤管理,督促示范園進一步完善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更好發揮聯農帶農富農效應,更多吸納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創業,持續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示范園開展跟蹤評估,建立“有進有退”的動態管理機制,對存在違反《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經核實后將撤銷“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稱號。
五是要認真做好第三批示范園申報工作。本批示范園名單公布后,將接續啟動第三批示范園創建,各地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第三批示范園申報工作。要嚴格對照《管理辦法》要求,堅持高起點、高標準確定擬創建的示范園,通過競爭性選拔擇優推薦,確保符合示范園創建類型和數量要求,并繼續向脫貧摘帽貧困縣、“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