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限額大幅提高,商業車險保障范圍更廣。記者從湖北銀保監局獲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出臺的《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全國車險綜合改革自2020年9月19日開始施行,湖北省同步實施。
“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據介紹,本次車險綜合改革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主要目標,具體包括保障責任優化、產品服務豐富、市場競爭有序等,短期內將“降價、增保、提質”作為階段性目標,消費者將享受到多方面的改革紅利。
最引人關注的是,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被保險人有責任時,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被保險人無責任時,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商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產品更為豐富。新的機動車示范產品的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刪除了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增加了駕乘人員意外險產品,包括代送檢、道路救援、代駕服務、安全檢測等內容的車險增值服務特約條款,為消費者提供更加規范和豐富的車險產品及服務。
商車險價格更加科學合理,無賠款優待系數進一步優化。根據市場實際風險情況,重新測算了商車險行業保費,產品費率與風險水平更加匹配。同時,商車險無賠款優待系數將考慮賠付記錄的范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對于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將降低。
湖北銀保監局表示,將在改革過程中發揮好統籌推進作用,指導湖北省保險行業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更好地滿足市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