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認證名為“美一好”的個人公眾號發布訃告稱, 8月12日下午2時,其品牌管理公司創始人林某欽(昵稱“萌劍客”),駕駛蔚來ES8汽車啟用自動駕駛功能(NOP領航狀態)后,在沈海高速涵江段發生交通事故,不幸逝世,終年31歲。該消息引發網絡熱議,也讓自動駕駛再次站上風口浪尖。
針對上述事故,蔚來有關工作人員回應稱,蔚來汽車NOP(Navigate on Pilot)不是自動駕駛,僅為領航輔助功能,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后續會發布相關情況。疑似由“自動駕駛”引發的事故已不是第一次出現。這說明,當前火熱的“自動駕駛”概念背后,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值得警惕。
在互聯網時代,“自動駕駛”概念無疑顯得高級。很多車企在兜售時,樂意力推“自動駕駛”這一功能和概念。然而,卻有意無意地忽略“輔助駕駛”與“自動駕駛”的區別。一旦這些“高級”功能被消費者使用,無疑增大了消費者的風險。
“自動駕駛”不是廠家自己能說了算的,國內外在這項技術上有嚴格的界定和規范。根據國際汽車工程師學會(SAE)定義,自動駕駛分為L0-L5六個級別,L4級以上才可開始擺脫人為干預,行業也公認L4以上才是真正的自動駕駛,L4級以下則被稱為輔助駕駛。去年3月,我國工信部發布的《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中,駕駛自動化等級分為0級-5級,3級才開始被稱作有條件自動駕駛,3級以下則均被認為輔助駕駛。
然而目前,市場上車輛所搭載的“自動駕駛”功能,基本仍處于國際標準上的L1、L2級別或國標下的2級、2級以下,也就是輔助駕駛,駕駛員需對駕駛車輛全權負責。但是,許多車企在進行宣傳時卻多有概念模糊,將自動駕駛作為“賣點”。例如,據報道,蔚來、小鵬汽車、理想汽車的輔助駕駛中文名稱中均含有自動兩字,特斯拉的輔助駕駛英文名字為AutoPilot。宣傳中的“自動”二字很容易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要真正實現自動駕駛,首先是技術上必須足夠成熟。可毋庸諱言,目前大多數新能源車的智能化程度遠未達到真正的“自動”功能,甚至輔助駕駛功能的應用也還存在缺陷。
當前,即使在汽車產業高度發達的歐美國家,自動駕駛也還停留在試驗階段,在技術上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除了技術上,自動駕駛可能帶來的復雜的責任認定、數據隱私等社會問題也不少。
例如,美國早在2017年就進行了自動駕駛法規的討論和立法嘗試,但一些律師和地方官員認為自動駕駛技術并不成熟,擔憂自動駕駛的安全問題和責任歸屬問題難以解決,因而相關法案未能推出。同時,多起自動駕駛的事故也引起了民眾的反對,這也使得美國的自動駕駛遲遲難以開放。
近年來,我國自動駕駛發展步伐加快,多個城市先后劃定了自動駕駛的路測范圍。但無疑,自動駕駛離真正開放,無論是技術上還是在配套法律法規上,還有不短的路要走。
面對市場上“自動駕駛”亂象,8月12日,工信部發布《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規定,要加強自動駕駛功能產品安全管理。但在此之前,作為廠商,必須有行業自律,為消費者打造一個真正自動、安全的汽車市場。車企需要扎扎實實做好相關技術,并負有對車主進行相關教育的職責,切不可為了追求商業利益,就將輔助駕駛吹噓成“自動駕駛”作為“賣點”和噱頭,因為這將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是對車主和社會的極大不負責任。近來國內外多起自動駕駛的事故就是殷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