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關公像已拆解到肩部。
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報批評的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日前開始拆卸轉移,搬移工程總投資1.55億元。關公雕像高達57.3米,建成于2016年,總造價達1.729億元。先是違建、后又搬移,3億多元就這樣浪費了。
3億多元說沒就沒,荊州巨型關公搬移教訓深刻。黨中央三令五申,嚴禁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也嚴肅查處并通報了一批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案件。但現實中,仍有一些地方為了追求所謂政績,不切實際、瞎拍腦袋,打擦邊球,甚至不惜違紀違法,破壞當地民俗民風,破壞歷史風貌和文脈,項目建設盲目追求“大”“最”“全”,耗費巨資造景,搞噱頭、造聲勢,以犧牲長遠利益換取短期利益。比如,陜西省韓城市耗資1.9億元建設“鯉魚躍龍門”景觀,貴州省獨山縣投資2.56億元建設“水司樓”,這些項目勞民傷財、脫離實際,將形式主義、扭曲政績觀演繹得“淋漓盡致”。
從此前通報看,湖北省荊州市在古城歷史城區范圍內建設的巨型關公雕像,高達57.3米,違反了《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屬“未經規劃許可”,系“違法建設”。而在項目沒有獲得審批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在雕像長達兩年的建設期中,始終不聞不問,導致3億多元付諸東流,既沒有起到應有的文化宣傳推廣效益,反而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損害了荊州市的城市形象,可謂得不償失。人們不禁要問,一個高達57.3米“未經規劃許可”的雕像,究竟是如何在當地監管部門眼皮子底下拔地而起的?當地主政者是否依法依規用權?監督管理者的主體責任是否履行到位?
3億多元的代價,必須警鐘長鳴。各地黨員領導干部都應從這起事件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把自己的崗位和職責擺進去。要提升法治思維,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行使職權,不合法、不合規的決不能做,決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要貫徹新發展理念,尊重科學,求真務實,做到富有遠見、保持耐心、恒心,既追求“顯績”,也要在不顯山、不露水的基礎性工程和周期長、見效慢的“潛績”上下功夫、使長力,創造出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的政績。要堅持勤儉節約,把每一分錢都要用到“刀刃”上、花到關鍵處。相關監管部門也要完善制度強化監管,加大對重大項目審批和違法建設的監督力度,發現苗頭問題及時干預、糾正,杜絕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盲目造景、脫離實際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壓實相關部門主體責任,嚴肅查處公共資源領域謀私貪腐、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等違紀違法案件,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21年9月6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