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女士家露臺的部分鋁材被強拆
9月12日,鄂州市花湖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一起執法引來爭議,該執法局在未下達違建拆除通知書的情況下,翻墻入室將一戶業主搭建的違章建筑拆除,而該小區其他住戶的同樣違建卻仍然保留,讓該業主質疑城管部門選擇性執法。9月13日,極目新聞記者介入調查時,該綜合執法局表示,其它違建將會陸續拆除。
今年50歲的衛女士是黃石人,早在多年前,其在鄂州花湖香格里拉小區嘉谷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雖然價格比其它的樓層要貴一些,但當時看中的是有前后露臺。”衛女士介紹,雖然她購買的是一樓,但有地下車庫,一樓前后有60平方米的露臺。因為在黃石城區上班,購買后,該房一直沒有裝修。小區其他的住戶搬進入住后,開始將前后露臺進行了利用,有的住戶甚至搭起了陽光房。
今年4月,衛女士開始裝修,遂請了裝修公司進行設計。同時,衛女士也對前后露臺學著左右鄰居一樣,計劃用玻璃搭起陽光房。但在對陽光房施工時,卻遭到了花湖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前往阻攔,對方表示其露臺搭建陽光房屬于違章建筑。因此,衛女士便在7月份就停了下來,一直沒有動工,并向小區物業和社區提供了左鄰右舍和樓上住戶簽字同意的申請,而物業和社區均表示此事不屬于他們管。
9月12日下午,衛女士發現其前后露臺上的鋁合金框架遭人為破壞,便報了警。民警趕到現場后調查才明白,原來當天城管部門對該處建筑進行了拆除。
“這一排所有的業主都搭建了,為何輪到我家就成了違建?”衛女士認為,城管部門沒有下達拆除違建通知書,擅自翻墻入室,暴力對其建筑進行了破壞,導致一些鋁材被損毀。這是典型的選擇性執法!”衛女士說,就在不到一個月前,其旁邊一戶業主對露臺進行了改造,城管部門并沒有干涉。
極目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衛女士前后露臺上堆放著部分建筑材料,用來搭建陽光房的鋁材多處被砸毀。在該小區,除了一些沒有裝修的空房外,有約80%的業主對前后露臺都進行了改造,有的搭建的是玻璃屋頂,有的甚至用玻璃進行了全封閉。
“不存在針對她一家,所有的違建我們都會拆除。”花湖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一張姓負責人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介紹,衛女士在搭建陽光房時,遭到了樓上住戶的舉報,所以他們便出面進行了阻止。因為衛女士家的違章建筑是現做的,該執法局不需要提供違建限期拆除通知書,可以直接拆除。對于翻墻入室執法是否合法,張某表示,當時執法人員前往拆除時,是在社區和物業人員陪同下進行的。
“其他家的是歷史遺留問題,將走法律程序限期拆除。”對于該小區存在有10多年的陽光房,其他業主為何沒有拆除等問題,張某解釋,該執法局已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按法律程序,要求各業主限期拆除。但其并沒有正面回答限期拆除的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