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所長,公司網站打算上一個新產品宣傳,用詞方面可以把下關嗎?”
9月13日,咸寧新松模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羅慶堂,找到嘉魚縣魚岳鎮市場監管所所長段善良。
羅慶堂之所以這么在意宣傳用詞,是因為上個月一起投訴。
8月上旬,其公司網站宣傳用了“各大建筑工地指定使用”表述,被人投訴虛假宣傳。
羅慶堂表示,公司在嘉魚生產經營20多年,大部分客戶都是老客戶,產品確實在各大工地使用,認為不存在虛假宣傳。
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咸寧市市場監管局在全省地市州層面率先聯合司法部門,升級擴容出臺了《咸寧市市場監管領域首次輕微違法不罰清單(2021年版)》,按照鼓勵創新、創業的原則,將原來50項內容擴容至102項,在違法主體積極配合、及時整改的前提下,不予行政處罰。
據此,魚岳鎮市場監管所讓羅慶堂提供客戶合同資料,以證明其所言。羅慶堂十分配合,拿出的資料充分而詳實。嘉魚縣市場監管局法規股研究,認為其行為屬于50項輕微違法違規行為之列,決定對其不予處罰。
“如果不是柔性執法,提供‘容錯’支持,我們將面臨大約20萬元罰款,關鍵是公司征信會受到很大影響,對經營是很大的打擊。”羅慶堂說,這次也敲響了警鐘,將更加注重規范經營。
提起免罰政策,嘉魚縣大巖湖畔農家樂負責人龔子超也有同樣感受。今年7月,其農家樂菜單上有一道菜叫“野生甲魚”,被人投訴到了陸溪鎮市場監督所。調查中,市場監督所發現甲魚并非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獲取,而是來自該村一養殖戶的魚塘,念其初犯,決定對其免于處罰,只要求他對菜單進行整改。
咸寧市幸樂食品有限公司,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該公司生產的“肉粉松卷”標識上存在瑕疵,產品實物表面上有白芝麻,但配料表中未標注,在未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后果的前提下,當事人及時整改,并提供了該批次肉粉松卷檢驗合格報告,咸寧市依照“免罰清單”不予行政處罰。
截至目前,該市市場監管系統依法對首違、輕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輕微的違法行為,實施不罰或減輕處罰363件,2019年以來共查處案件總數3512件,實施不罰或減輕處罰占比10.34%,減免總金額57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