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財政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二十一號)》,對武漢理工大學智慧教室建設項目(三期)(第1包、第2包)被投訴事項做出公開答復,認定該項目第2包中標結果無效,并責令代理機構就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質疑答復的問題進行整改。
據中國政府采購網2021年7月5日信息顯示,武漢理工大學智慧教室建設(三期)第2包中標(成交)金額為110.058萬元,供應商為湖北永信創新科技有限公司,貨物名稱為多媒體教室智慧化改造設備,貨物品牌為索諾克等,貨物型號為SNP-EX530C等。
附詳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二十一號)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HBCZ-21090506-211261
二、項目名稱:武漢理工大學智慧教室建設項目(三期)(第1包、第2包)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湖北高義博志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洪山區珞獅路425號武漢南國雄楚廣場主題家居館A41512號
被投訴人1:武漢理工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獅路122號
被投訴人2:湖北省成套招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西路特2號
相關供應商:湖北永信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永信科技公司)
地 址:洪山區珞南街卓刀泉185號K12藝術中心三樓310室(僅限辦公)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采購人及代理機構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復。2.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缺乏具體內容、事實依據、法律依據。3.中標供應商永信科技公司不滿足招標文件相關指標要求,存在參數造假問題,代理機構否定投訴人提出的質疑內容,采購人與永信科技公司串通投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成立,投訴事項2屬于無效投訴事項,投訴事項3部分成立,第2包中標結果無效。
責令代理機構就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質疑答復的問題進行整改。
財 政 部
2021年9月29日
中國政府采購網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