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黃石市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一、陽新縣司法局浮屠司法所負責人涂志雄在管理服務活動中索取、收受錢款問題。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涂志雄任陽新縣司法局浮屠司法所所長(負責人)期間,在進行審前社會調查工作過程中,以私人車輛下鄉調查需要油費為由,以每次200至400元的標準索取、收受審前調查對象或其親屬共計23人次5000元。2021年6月,涂志雄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二、陽新縣住建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站長劉富旭違規發放證件問題。2015年9月至12月,劉富旭任陽新縣住建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黨支部書記期間,在未收到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文件的情況下,違反相關規定,為“山水綠洲小區一期”發放竣工驗收備案證。2021年8月,劉富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大冶市還地橋鎮黃金湖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祝正文等人未履行招投標程序發包“四好”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等問題。2015年10月,時任黃金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祝正文提議,在未按規定履行招投標程序的情況下,直接將工程費17萬的還黃線路口至方家灣公路安保工程發包給工程老板余某承建。在該工程完工后,祝正文安排黃金湖村“兩委”委員祝培俊通過虛增工程量、虛開工程發票套取公款4萬元,用于支付該村無法正常報銷的相關費用。2021年4月,祝正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祝培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陽新縣第二人民醫院主治醫師鄒治民未及時報告疑似傳染病患者信息問題。2020年12月,陽新縣第二人民醫院主治醫師鄒治民根據臨床診斷發現患者李某患有疑似結核病后,未按照有關規定在傳染病登記報告卡上登記填報,也未將相關情況告知該院公共衛生科及向分管領導報告。2021年4月,鄒治民受到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有的向管理服務對象吃拿卡要,有的罔顧群眾安全違規發放竣工驗收備案證,有的在“四好農村路”工程項目建設中未履行招投標程序、虛報冒領工程項目資金,有的未按規定及時將傳染病進行登記和上報。這些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侵害了群眾利益,侵蝕了黨群干群關系,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通報強調,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乎人心向背,關乎黨的執政根基。各專項整治責任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抓好專項整治的責任感使命感,聚焦整治項目,壓實工作責任,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定位,將專項整治作為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的重要手段,加大對各責任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檢查力度,對直接侵害群眾利益及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以及措施不實、敷衍塞責、整改不力、查處不嚴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肅查處,為確保專項整治成效提供堅強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