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預算55萬元的政府采購項目,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以下簡稱“枝江聯通”)以234247.2元中標。
為此,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以下簡稱“枝江電信”)向枝江市財政局投訴,認為成交供應商報價遠遠低于網絡建設和運維成本;同時采購人沒有明確本次采購的服務期限、維護標準,導致供應商與采購人產生誤解,造成報價金額相差太大。
4月13日,枝江市財政局對此作出公開答復,詳情如下——
枝江市財政局關于對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員會采購信息技術服務項目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名稱: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員會采購信息技術服務項目
二、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
地址:枝江市友誼大道37號
被投訴人: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員會
地址:枝江市勝利路15號
相關當事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
地址:枝江市迎賓大道36號
三、基本情況
“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員會采購信息技術服務項目”,編號FWYJ4205832200504479,采購人: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員會,預算55萬元,于2022年3月7日在枝江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發布議價需求,要求響應供應商及時通過網絡提交響應報價。2022年3月9日在枝江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發布成交結果公告,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為成交供應商,成交金額234247.2元。
投訴人依法參加了本項目的采購活動,認為成交結果損害了自己公司的合法權益,于2022年3月9日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并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質疑答復。由于對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2年3月29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本機關發現投訴資料不完整,并于2022年3月29日告知投訴人應補充提交的相關資料及最后時限為2022年4月11日,在規定的時間內本機關未收到投訴人的補充材料。
投訴事項
1.成交供應商報價遠遠低于網絡建設和運維成本。
2.采購人沒有明確本次采購的服務期限、維護標準,導致供應商與采購人產生誤解,造成報價金額相差太大。
投訴請求
調查處理投訴事項并立即暫停采購活動,維護投訴人正當權益。
四、處理依據及結果
審查核實情況
由于本機關收到的投訴材料不完整,于2022年3月29日告知應該補充的資料以及最終時間期限,在法定期限內未收到投訴人應該補充的資料。
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頒布)第二十一條,本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本投訴。本采購項目應繼續按規定程序完成后續的采購活動。
五、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一款和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投訴人如對本投訴不予受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枝江市人民政府或者宜昌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枝江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聯系電話0717-4227592。本投訴項目不予受理決定書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http://www.ccgp-hubei.gov.cn/)。
枝江市財政局
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