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群眾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洪湖市新灘鎮坪坊村違規將500多畝基本農田流轉給他人種植草皮,且多次整改不徹底,仍有耕地繼續被用于種植草皮。
國辦督查室收到群眾留言經初步核實后,轉自然資源部核查辦理。
自然資源部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后,責成湖北省自然資源廳調查處理。經核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2021年5月,新灘鎮政府首次接到群眾舉報后,即開展了實地核查。核查發現,2021年4月,洪湖市新灘鎮坪坊村村委會將1070.8畝永久基本農田流轉給洪湖市鴻信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后,該合作社將其中2個地塊合計483畝用于種植草皮(其中地塊一面積約246畝,地塊二面積約237畝)。該行為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中“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的規定。新灘鎮政府要求該合作社立即停止違規行為。2021年7月初,該合作社對地塊二的237畝種植草皮進行了翻耕,但未對地塊一246畝耕地上的違規種植行為進行整改。8月3日,新灘鎮政府下達書面整改通知,責令坪坊村村委會督促該合作社立即停止違規種植行為。截至11月底,該合作社將地塊一246畝全部翻耕。但是,此后該合作社于2022年3月在已完成整改的地塊二上擅自復種90畝草皮。4月初,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新灘鎮政府召開現場整改會,該合作社對地塊二的90畝草皮和147畝閑置耕地進行翻耕,全部播種玉米。4月12日,湖北省自然資源廳、荊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赴坪坊村開展實地核查,確認該合作社承包的1070.8畝土地全部恢復為耕地。
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新灘鎮自然資源和規劃所以及坪坊村村委會在處置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草皮問題中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自然資源部表示將繼續做好該問題的跟蹤督辦,并將此類違法違規利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列入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重點整改內容,強化具體措施,嚴格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