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加快消費恢復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我省今年將通過發放消費券,報廢舊車并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8000元,合理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和額度,在允許臨時占道經營的道路夜間擺攤免收場租費、攤位費、垃圾處理費,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減免6個月租金等18項舉措,加快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發揮消費對經濟循環的牽引帶動作用。
具體措施如下:
一、鼓勵汽車消費
1.開展“湖北消費·汽車煥新”活動。2022年6月至12月,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湖北號牌舊車,同時在省內購買新車并在省內上牌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補貼,所需資金由省級與各市州財政分別負擔50%。其中:報廢舊車并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8000元/輛、購買燃油汽車的補貼3000元/輛;轉出舊車并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5000元/輛、購買燃油汽車的補貼2000元/輛。全面落實二手車交易增值稅由2%下調至0.5%減稅政策,降低二手車經營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鼓勵汽車生產、銷售企業采取多種方式對消費者讓利。
2.開展“湖北消費·汽車下鄉”活動。引導農村居民綠色出行,2022年6月至12月,組織實施新一輪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車車型入選國家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目錄,鼓勵有條件的市州舉辦新能源汽車下鄉專場活動。
3.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活動。對消費者(含經營性單位)購買新能源汽車,執行國家現有推廣補貼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省內城市運營公交車購置新能源車的按車價補貼3%,所需資金由省級與各市州財政分別負擔50%。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帶頭配備使用新能源車,除實物保障、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外,新購置新能源汽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0%。
二、促進住房、家居消費
4.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各地從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采取支持人才購房、財政補貼、契稅補貼、展銷促銷、合理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和額度等政策措施,因城施策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完善長租房政策,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供給。
5.開展“湖北消費·智趣生活”活動。鼓勵各地組織家電、家具銷售企業推出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重點鼓勵加大對綠色智能產品的讓利力度。各地應采取企業讓利一點、政府支持一點的激勵政策,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和評價機制,加大對家電、家具銷售企業的支持力度。2022年底前,省級財政對各地在家電、家具促消費方面的財政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補助。
三、支持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消費
6.發放“惠系列”湖北消費券。2022年6月至12月,圍繞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領域,分批次向省內居民(包括省外來鄂人員)投放“惠購湖北”“惠游湖北”“惠動湖北”消費券,活躍消費市場,所需資金由省級與各市州財政分別負擔50%。
7.開展“消費湖北·錦鯉是你”活動。2022年底前,圍繞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領域,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有獎發票”等活動,提升消費活力。
8.開展“消費湖北·饗宴荊楚”活動。實施楚菜品牌工程,開展“楚大廚”培訓工作。開展“荊楚好糧油香飄進萬家”活動,組織荊楚優品和荊楚糧油進機關、進商超、進學校、進景區、進社區、進高鐵。加強地理標志產品認定、管理和保護,培育100家湖北老字號企業。各級工會組織優先考慮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
四、點亮夜間消費
9.打造夜間消費集聚區。推出“歡購荊楚夜”系列專題節目,開展“湖北越夜越精彩”消費惠民活動,打造100家夜間消費集聚示范區,爭創10家左右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
10.鼓勵夜間延時經營。對經允許臨時占用道路開展夜間經營的,免收占道費;對經相關管理主體同意利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開展夜間消費活動的,免收場租費、攤位費、垃圾處理費。在夜間消費場所增設臨時停車位,對出于消費需要的臨時性停車實施包容性管理。
五、推動以展助銷
11.打造“荊楚購”主題活動。2022年底前,鼓勵各地按照“一月一主題”原則,集中開展商旅文體融合、線上線下結合、城鎮鄉村聯動的“荊楚購”促消費活動,鼓勵企業讓利促銷,掀起“千家企業、萬場活動、億元優惠”消費熱潮。省級財政對各地在重大促銷活動方面的財政投入給予適當補助。
12.強化展銷聯動。精心籌辦農業博覽會、文化旅游博覽會、荊楚大地好糧油展示交易會、楚菜美食博覽會、中部酒業博覽會等重點展會,鼓勵各市州舉辦彰顯本地特色的專業性展會。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對參展企業的布展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六、拓展新型消費
13.創新消費業態和模式。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引導實體商業企業發展社群營銷、直播帶貨、“云逛街”。加快發展“網上菜場”“網上餐廳”“網上超市”,大力推廣農產品“生鮮電子商務+冷鏈宅配”“中央廚房+食材冷鏈配送”等消費新模式。發揮武漢國家級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帶動作用,培育壯大智慧產品、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養老、智慧家政、智慧體育、“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消費新業態。推進實物消費提質升級,促進健康養老托育等服務消費,大力發展綠色消費。
七、增強消費發展綜合能力
14.健全流通體系。統籌利用現有財政資金渠道,支持消費相關基礎設施和服務保障能力建設,符合條件的項目可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新建、改造一批縣鄉鎮商貿中心,完善縣鄉村三級商貿流通服務網絡建設。挖掘縣鄉消費潛力,引導省內商貿流通企業下沉供應鏈,推動品牌消費、品質消費進農村。
15.優化消費環境。推進質量強省、品牌強省建設,健全消費品質量標準體系,完善節能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破除限制消費障礙壁壘,強化消費領域執法監管,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依托“鄂冷鏈”平臺,實現進口冷鏈食品全流程閉環追溯管理。推廣加油站涉稅數據管理云平臺系統,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
16.促進居民增收。持續推進“我興楚鄉·創在湖北”返鄉創業行動計劃,深入推進“才聚荊楚”工程,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落實對農民直接補貼政策,拓寬鄉村特別是脫貧地區農民穩定就業和持續增收渠道。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健全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穩步提高勞動者工資性收入。
八、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17.落實普惠性扶持政策。深入落實國家減稅退稅降費政策,在規定減免幅度內頂格執行,省級立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實行零收費。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征收所得稅。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退稅足額退還。
18.加大服務業紓困力度。落實好我省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及有關細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實施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減免6個月;鼓勵各地對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酒店、旅游演藝類市場主體的存量貸款進行貼息幫扶;支持困難行業市場主體合理調整還款計劃,不盲目限貸、抽貸、斷貸。強化用地用房保障。支持旅行社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