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其專業能力、職業操守關系到每一項政府采購活動的成敗。如果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不遵守職業道德,政府采購政策水平不高,不能滿足實際評審工作需要,怎么辦?近日,湖北省財政廳經過多維度深入調研,廣泛征求各方意見,修訂印發了《湖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一是新增“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獨立完成評審工作”的條款;二是新增“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水平證書,在相關工作領域有突出專業能力和特長的,經屬地財政部門審查后出具推薦函,可選聘為評審專家”的條款。
《辦法》在評審專家選聘入庫流程中新增“在線學習培訓及考核”環節,同時將“考試合格分數線由60分提高到80分”,促使每一名入庫的專家從源頭上打牢熟練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法規的基礎。同時規定考試未合格的保留其評審專家資格,暫停參加評審活動,待補考成績合格后即時恢復參加評審活動的資格。
《辦法》規定評審專家通過申請資料審核并完成在線學習,考試合格的聘用期為3年,期滿后由財政部門或受財政部門委托的機構統一組織繼續教育培訓及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自動續聘。
《辦法》增加“評審專家連續2年履職評價不合格予以解聘”的規定,做到有進有出、有獎有罰的動態管理,增強了履職評價的嚴肅性。
《辦法》將“政府采購項目評審時間≤2小時,勞務報酬省級從300元提高到400元,市、縣級從200元提高到300元,武漢市參照省級標準執行”。主要是解決與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綜合評標專家“同工不同酬”的問題,提高評審專家參與的積極性。
目前全省評審專家約2.4萬人。湖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實施,對進一步加強評審專家管理,充分發揮評審專家的專業支撐作用,提高評審專家綜合素質和守法意識,提升評審工作質量有著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