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高準入門檻,限制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市場的政策措施;以備案、注冊、年檢、認證、網簽、入會、設立分支機構等形式設定或者變相設定準入障礙……這些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政策措施,我省將開展全面清理。
6月22日從湖北省發改委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精神,結合“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省發改委會同省司法廳等五部門,全面啟動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重點清理四大方面36項內容
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圍是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在2022年5月31日前制定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屬于規章、規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等。
清理重點共包括4個方面共36條內容。
一是清理廢除各地區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包括,在法律規定之外要求經營者提供或者扣留經營者各類保證金;提高準入門檻,限制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市場的政策措施;以環保治理等為由增設審批條件,設置附加條件等。
二是清理歧視外資企業和外地企業、實行地方保護的各類優惠政策。比如,對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的規模、方式以及設立分支機構的地址、模式等進行限制。
三是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準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如,設置歧視性條件,使經營者無法公平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要求企業必須在某地登記注冊,對企業跨區域經營或遷移設置障礙等。
四是持續清理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包括,要求供應商購買指定軟件,作為參加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強制要求采購人采用抓鬮、搖號等隨機方式或比選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干預采購人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等。
確保應廢盡廢、應改盡改
清理活動分宣傳發動、自查自糾、專班審查、匯總報送四個階段進行,從6月10日到9月30日。
我省將組建清理審查工作專班,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清理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明察暗訪。
省發改委表示,有關政策措施的主要內容與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要求相抵觸的,要按相關程序對該政策措施予以廢止;部分內容相抵觸的,要按相關程序對有關內容予以修改,確保應廢盡廢、應改盡改。
通過對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政策措施的清理,將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為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重要保障和關鍵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