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恩施州委批準,恩施州紀委監委對恩施州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州公路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勇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勇違反政治紀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不擔當不作為,履職不力,對上級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參與“帶彩”打麻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王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組織觀念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恩施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