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業主都以為房子要爛尾了,沒想到這么快能住進來!”9月25日,麻城榮新·世紀錦城的業主吳先生激動地說道。
破產企業股權涉及質押、查封等限制,解決受限股權,避免重整程序陷入僵局,是破產重整信用修復的重要舉措。
在“榮新公司破產重整案”辦理過程中,麻城市人民法院進行信用修復,順利引入投資人,1360套商品房得以辦理產權登記。
讓企業“活”過來,
才能保障各方利益
麻城榮新公司因資金鏈斷裂陷入經營危機,公司資產及賬戶被各地法院查封,開發建設的“榮新·世紀錦城”項目不能按期竣工,購房者、建筑商四處維權。
為保護購房人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及時為民營企業排憂解難,麻城市人民法院在收到破產重整申請后,依法與管理人通力協作,及時作出投資決策,制定重整方案,幫助企業復工復產。
然而,股權受限,重整步履維艱。由于留下不良征信記錄,企業難獲市場信任,這些成為橫亙在榮新公司破產重整路上的一道道難題。
麻城法院根據管理人與投資人簽訂的《重整投資協議(草案)》,投資人采取承債式收購的方式進行重整投資,由管理人在“重整計劃”中調整出資人股東權益,并將100%股權無償讓渡投資人,執行重整計劃。
但榮新公司股權因其出資人四川榮新公司涉及訴訟,被多家法院查封,成為“受限股權”,無法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導致“重整計劃”無法執行。
麻城法院依托府院聯動工作機制,提請政府工作專班指揮長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對拒不配合解除已受限股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解除查封,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將股權轉讓到投資人名下,促進重整計劃順利執行。同時,經管理人申請,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榮新公司進行了工商修復。
消除征信痛點,
企業重整順利執行
雖然重整成功意味著企業恢復正常市場主體的身份,但企業在重整前因生產經營困境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降低信用評級等管理措施并未同步移除,重整成功企業仍將背負不良信用,經營處處受限。
榮新公司破產重整復工續建后,因其原有不良記錄,致使商品房無法辦理按揭貸款手續,商品房銷售一度陷入僵局。為打破困局,麻城法院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對接聯絡,麻城工商銀行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添加相關信息,及時反映企業重整情況,消除破產重整企業的原有不良記錄。
不到一個月,480套商品房開盤銷售,去化率達到80%,確保了重整計劃的順利執行。
如今,“榮新·世紀錦城”項目已向業主交付的商品房139套(間),辦理產權登記的商品房1360套(間),有效實現了“保交樓、穩民生”的政策目標。
麻城法院總結榮新公司破產重整信用修復的經驗做法,在麻城市企業清算破產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主導下,與市營商辦、金融辦、發改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聯合制定出臺《麻城市關于健全企業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對預重整、重整、和解等案件,采取刪除失信信息、消除不良記錄、移除異常經營名錄等方式修復重整企業信用,使重整企業信用修復常態化、規范化、機制化運行。(湖北日報全媒記者袁超一、通訊員汪建民、徐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