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水安全、水環境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等重點領域,近日,襄陽市人民檢察院推出公益訴訟檢察服務漢江流域綜合治理15條措施,助推流域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15條措施明確,持續深入開展漢江流域生態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強化監督與協作聯動,充分發揮“河湖(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作用,推動解決治理矛盾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河庫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問題。加強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在行政監管方面的協作配合。健全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銜接機制。統籌運用行政、民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最大限度推動解決公益損害問題。堅持司法辦案與流域治理相結合,加強管轄銜接、異地調查取證、辦案資源共享等方面的溝通協調。
聚焦水安全底線,加大水旱災害防御和河庫管理、水資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領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重點針對河庫空間管控、行洪安全、水資源管理方面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聚焦水環境安全底線,加大水污染防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生態修復管理等領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重點針對水環境綜合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濕地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聚焦糧食安全底線,加大耕地保護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重點針對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治理方面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聚焦生態安全底線,加大生態保護紅線管理領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重點針對鄂西北秦巴山區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和鄂北崗地水土保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方面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聚焦大氣環境安全底線,加大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重點針對工業污染防治、機動車船污染防治、揚塵污染防治、農業和其他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
對于漢江流域生態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嚴格落實案件線索統一登記備案管理制度、一案一研判、全面推行公開聽證、持續跟進監督全流程開展“回頭看”等工作要求。(湖北日報記者周壽江、通訊員魏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