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從在黃岡召開的全省集中開展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現場會上獲悉,我省已啟動集中開展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持續至7月,由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機構會同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公共資源交易(政府采購)中心等單位共同開展,將圍標串標和策劃、組織、實施圍標串標的“標販子”作為打擊重點,將從嚴查處參與圍標串標的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從嚴查辦違規干預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和搞利益輸送、利益交換等腐敗行為的黨員、公職人員。
此次專項整治的排查范圍包括十二屆省委第一輪、第二輪巡視發現的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檢察機關發現和移交的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的問題,經濟責任等審計發現的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的問題,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投標人數量異常、中標候選人主動放棄中標、施工設計變更異常、工程量簽證異常、結算價款異常、反復出現投訴舉報等標前、標中、標后問題。我省還將對2022年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暨打擊圍標串標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排查2020年以來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房建市政、交通運輸、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檢察機關工作中掌握的涉及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的圍標串標和“標販子”案件線索。
據介紹,對于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標販子”、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我省將實施聯合懲戒,依法采取包括“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在內的聯合懲戒措施,把嚴重失信主體處罰信息上傳至“信用湖北”網站向社會公布。同時,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體制性、機制性、長期性、頑固性問題研究治本措施,深化招投標綜合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湖北日報記者李朝霞、通訊員葉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