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政府辦公室近日發布通知,自9月1日起,免除荊州市中心城區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且長期有效。
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對象包括荊州市中心城區行政區劃內(荊州區、沙市區、荊州經開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死亡的荊州市中心城區戶籍的城鄉居民;駐荊州部隊現役軍人;經公安部門認定的無名尸;在荊州市中心城區就讀的非荊州市中心城區戶籍學生;與荊州市中心城區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1年以上,且在荊州市中心城區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經荊州市或各區民政部門認定的流浪乞討、棄嬰等其他人員。
免除的基本殯葬服務費項目包含四項,即普通殯葬車轄區內的遺體接運費、移動冷棺3天內的遺體存放費、普通火化爐的遺體火化費、一年內的骨灰寄存費。
為方便農村居民治喪,荊州市對農村殯儀車執行限定性服務收費標準,其中荊州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每具遺體轉運服務收費3天內不得超過400元(殯葬用品除外),沙市區、荊州經開區每具遺體轉運服務收費3天內不得超過500元(殯葬用品除外),超出3天部分,由農村殯儀車主按服務項目標準據實收費。
值得注意的是,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設置靈堂、拋撒=冥紙、從事封建迷信活動等,違反荊州市中心城區文明治喪管理相關規定的,將取消其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享受資格。
近年來,荊州市積極減輕群眾治喪負擔。目前,公安縣已減免了四項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江陵縣、松滋市、石首市已減免了兩項基本殯葬服務費。荊州市計劃“十四五”期間逐步實現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全覆蓋”,切實提升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湖北日報記者李光正、通訊員荊文靜、黃傳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