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獲悉,為進一步完善湖北省屬企業市場化薪酬分配體系,加快推進省屬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中長期激勵,省政府國資委出臺了《關于推進省屬企業中長期激勵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支持鼓勵省屬企業靈活運用各類中長期激勵工具充分激發企業活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提出,省屬企業開展中長期激勵的總體目標突出“一個全面、一個提高、兩個確保”,即:全面推進省屬企業建立健全與企業中長期發展戰略相結合、與中長期經營業績緊密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提高中長期激勵的覆蓋面和精準度,確保對企業經營業績和發展有貢獻的重要管理、技術、市場等核心骨干人才激勵到位,確保符合中長期激勵條件的企業實施到位。
《實施意見》詳細規定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超額利潤分享、跟投機制、風險抵押金、虛擬股權激勵等7大類、16種具體激勵方式的適用范圍、主要形式、操作依據、操作要點。
例如,對于國有科技型企業,可以采用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權期權、項目收益分紅、崗位分紅等方式進行激勵。對于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可按約定比例提取超額利潤分享額分配給激勵對象。對于從事市場競爭類業務的成長型、創新型非上市企業,在股權結構不發生變動的情況下,激勵對象可按照約定獲得一定數量的虛擬股權,在達到一定業績條件的基礎上,激勵對象據此享受虛擬股權分紅、增值收益。
《實施意見》明確,將省屬企業中長期激勵推進情況納入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考核評估,確保2025年年底符合條件的企業中長期激勵機制應建盡建。
(湖北日報記者左晨、通訊員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