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從襄陽市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建設和規劃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襄陽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試行)》)印發實施,旨在加快推動襄陽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創新和產業應用,推進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規范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支撐襄陽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建設。
《實施細則(試行)》包括總則、管理機構職責、測試與示范申請條件、測試與示范申請流程、測試與示范管理、交通違法與事故處理、附則等七個章節,明確了“襄陽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及示范運營聯席工作小組”“襄陽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及示范運營第三方服務機構”和“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及示范運營評審專家委員會”的組成和具體職責,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主體、示范應用主體、示范運營主體及智能網聯車輛及駕駛人應滿足的相關條件等多項內容。
襄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宋克敬介紹,襄陽擬在高新區鉆石大道以北、東風汽車大道以東區域、襄陽自貿區周邊道路以及東津新區鹿門大道以西和魚梁洲區域內,根據道路路況、交通流量、兩側地塊開發程度等選擇公開測試道路和覆蓋區域,下一步,襄陽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及示范運營第三方服務機構將對上述區域和道路進行實地調研,確定具體方案,提交襄陽市聯席工作小組審議后對社會公示。(湖北日報記者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