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地產市場迎來政策利好!5月22日,湖北省住建廳聯合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包括取消購房限制、降低購房門檻、積極推進住房“以舊換新”、加大金融及財稅支持等十個方面。
其中,積極推進住房“以舊換新”措施受到熱議。對不少改善性需求購房者來說,都存在著“賣不掉舊房、換不到新房”的難題。從去年年底以來,作為房地產市場的新政策、新焦點,住房“以舊換新”如何落地一直備受關注。
此次新政給出了具體實施流程,并明確了財稅支持。省住建廳人士表示,湖北是全國率先由省級政府統籌多部門推進住房“以舊換新”的省份。
住房“以舊換新”實施流程分為兩類,一是支持國有企業收購二手住房,收購的二手住房可對外出售或用作租賃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二是鼓勵開發企業、經紀機構、購房人三方聯動,實現舊房“先賣”、新房“優買”。
國有企業收購模式具體分為六個步驟,先由各市州研究制定住房“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支持國有企業根據需求,合理確定二手住房收購范圍、規模、房源條件。再登記換房意愿、住房價值評估、簽訂意向協議、辦理過戶手續,最后由收購主體辦理二手住房配租運營等。
三方聯動模式主要是由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助換房居民發布待售二手住房信息、登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需求信息。換房居民通過自行洽談或專業中介機構參與服務,達成市場交易,買賣雙方及時簽訂《存量房買賣契約》,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其間,如交易價格談判、契約協商簽訂、貸款審批等不成功,則換購工作流程終止。
財稅支持方面。新政提出,各地財政對個人出售二手房以及對個人購買新房給予補助;對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對其出售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對國有企業收購二手房各地財政可給予補助。省級財政對市縣開展住房“以舊換新”給予以獎代補。
通過“以舊換新”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新政還提出,全面落實二手住房“帶押過戶”,疏通跨行辦理二手住房“帶押過戶”政策堵點,同步探索推動一手住房“帶押過戶”。
此外,從新政來看,讓剛需購房者直接得到實實在在利好的,還有“雙降”措施,即降低首付比例和降低貸款利率。
按照新政,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從不低于20%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從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25%。貸款利率方面,取消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繼續引導貸款利率下調;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認貸”標準和提取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