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維維股份突發公告,原控股子公司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枝江酒業”)因未按規定的申報期限對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費稅進行納稅申報,被相關部門要求補繳稅款逾8500萬元。上述公告發出后,引發市場廣泛關注,一時間“稅務倒查30年”的聲音四起。
6月13日,記者采訪湖北宜昌當地有關部門了解到,不存在“倒查30年”,此次對枝江酒業下發《稅務事項通知書》,系審計部門發現枝江酒業前期有稅款欠繳,稅務部門按照程序正常追繳,“審計追欠,沒啥特殊的原因和背景,不要誤讀。”記者就稅款補繳事項向維維股份發去采訪函,但未獲回復。公司相關人士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