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部關于平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湖北省平安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7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條例》精神,介紹相關工作,并回答記者提問。
《條例》由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今年3月27日通過,設總則、風險防范、矛盾糾紛化解、重點治理、社會參與、監督與考核、附則七章,共53條,對平安建設工作進行了系統規范。
“《條例》是我省第一部關于平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是我省平安建設的重要依據和有力保障,對于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以高水平安全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具有重要意義。”發布會上,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魏月明表示,省委政法委將會同省人大監察司法委組織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學習《條例》,堅決貫徹落實《條例》,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平安湖北建設,全方位提升守護群眾平安、保障群眾權益的層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