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湖北省防辦發出進一步做好堤防巡查防守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認清當前我省高洪水位期及后續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的重要性、艱巨性,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黨委政府的屬地責任、主體責任、領導責任,落實落細堤防巡查防守措施。
目前,我省主要江河湖泊持續保持高洪水位,極易發生散浸、管涌、崩塌、脫坡等險情。省防辦要求,強化查險除險,密切關注水情、雨情、汛情、工情變化,嚴格按照巡堤查險有關規定要求,上足巡查防守人員,逐段落實巡查責任人,采取拉網式巡查、相鄰段越界巡查、分組晝夜巡查等方式,切實強化堤防巡查防守工作;要重點巡查險工險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崩岸頻發段等易出險區域,加強晚間易困、午間高溫等關鍵時段巡查值守,嚴格落實巡查記錄和交接班制度,做到巡查不間斷、全覆蓋、無遺漏,確保險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省防辦要求,全面摸排堤防防守高風險區域,滾動分析預測風險隱患,對可能發生的險情做到心中有數,提前做好應急搶險方案預案和措施準備。要堅持“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時無備”,在險情高發區提前就近預置備足搶險物資、設備,統籌搶險救援專業隊伍和民兵、消防、武警等各方救援力量,確保一旦發現險情,物資備得足、力量拉得上,確保防早、防小、防住,搶早、搶小、搶住,堅決杜絕“小險”成“大災”。
針對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堤段,省防辦要求滾動加密組派專業技術力量下沉基層一線,加強巡堤查險、排險除險現場指導和業務培訓,提供專業可靠的技術服務支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通過全面巡查和重點抽查、定時明察和突擊暗訪等相結合的方式,對巡查責任落實、物資設備預置、搶險力量配備等工作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力、貽誤戰機、違反紀律等行為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