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湖北省隨州市某專汽公司職工徐某在工作中與同事發生爭執,公司負責人到場處置后,徐某認為被辱罵,遂離開崗位回家休息。兩天后,徐某向公司負責人咨詢返崗事宜,被告知其工位正在調整,返崗需等通知。然而,徐某始終沒有收到返崗通知,公司也未就解聘及工資等給其明確答復。
5月20日,經勞動仲裁,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自2024年3月解除,該專汽公司需向徐某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該專汽公司不服仲裁結果,遂向曾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接收起訴材料后,經征求雙方同意,并根據隨州市中院、隨州市人社局、隨州市總工會共同建立的勞動爭議多元解紛、調裁訴銜接等機制,于7月17日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案件委派至隨州中院“法院+工會+人社”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進行訴前調解。
經過不懈努力,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某專汽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及相應的經濟補償金。達成調解協議后,調解員又乘勢引導雙方進行司法確認。“能夠進行司法確認書,調解協議就有了兌現保障,我就更放心了!”徐某表示。
今年以來,隨州“法院+工會+人社”調解組織共調解543件,調解成功率52.67%,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企事業單位正常用工秩序、優化營商環境貢獻了力量。(通訊員:李海波、任奇)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