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在這么短的時間里就拿到環評批復,你們的辦事效率真高!”近日,當華新水泥(襄陽)有限公司負責人從襄陽市生態環境局南漳分局審批科負責人手中接過水洗制砂線技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時,贊不絕口。
今年以來,襄陽市生態環境局南漳分局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在深化改革、主動服務上做“加法”,在審批時限、流程上做“減法”,不斷優化項目環評辦理流程。環評文件中剝離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內容或市場協議;重點突出項目建設和選址的環境可行性、產污環節、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防范等方面內容。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管理事項的,主管部門的意見可不作為環評受理審批的前置條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除外),在環評批復中明確相關要求。提供容缺受理綠色通道。在環評報告等主件材料符合法定條件,次要條件有缺陷的情況下,采取容缺受理,同步開展審查,待材料補齊后正式批復。
南漳分局進一步壓縮行政審批時限,按照國家規定,屬該局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審批時限分別為60日、30日,該局承諾1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含專家評審、公示所需時間),襄陽全市最優;對屬于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搭建上下溝通的橋梁,由專人負責,全程協助辦理。
目前,南漳分局按照限時審批的流程要求,為12家企業辦理了審批手續,受到了企業的一致好評。(通訊員:戴光軍)
審核: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