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武漢網友發視頻稱,市民的私人電動自行車被禁止進入東湖綠道景區,而只有租借景區的共享電單車才能通行,引發關注。
視頻顯示,一名女子與東湖綠道某入口的一名保安進行理論,要求對方解釋為什么共享電單車可以在景區內騎行,而她自己的電動自行車卻不能進入景區。對方稱,景區有相關規定,他根據工作要求負責執行。“請理解一下,私人電動自行車不能進去,到景區外面騎行。”視頻中《游客須知》提示牌上顯示,嚴禁兩輪電瓶車進入綠道景區。
圖/網絡視頻截圖
10月9日,經視直播記者嘗試聯系視頻發布者了解相關情況,對方始終未能回應。不過,記者注意到,視頻發布者在評論區留言稱,后來她自行繞道離開景區,沒有與保安發生爭執。
記者根據視頻里《游客須知》提示牌上公示的電話,聯系上武漢東湖綠道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詢問具體事發地。
工作人員查看該視頻后介紹,事發地是東湖綠道森林公園花木城崗亭卡口,該處卡口由東湖綠道負責管理,對于視頻發布者反映的其騎私人電動車,無法進入馬鞍山森林公園的情況,工作人員解釋,以前森林公園是一個獨立景區,自修建綠道后,森林公園和整個沿湖的綠道聯通了起來。視頻發布者試圖通過騎行電動車由綠道入口通往森林公園,但根據相關規定,綠道內禁行私人電動自行車,目的是為了維護游客的安全,便于景區規范化管理。“綠道內以漫步游玩或慢速騎行為主,私人電動自行車速度快,存在安全隱患。”工作人員還稱,森林公園附近村灣的居民騎行私家電動自行車途經此處卡口時,他們會放行,允許居民在與綠道分岔的原有村灣公共道路上騎行,但不能駛上綠道。“森林公園的原住民在我們崗亭都有報備登記,視頻中的女子應該是位游客。”
而對于視頻中女子質疑景區為何允許騎行共享電單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景區通過第三方公司提供的共享電單車,主要供游客深度游玩代步所用,且共享電單車有限速設置。“時速10公里,在規定的區域內運行,超出了范圍就會自行斷電。”工作人員稱,市民或游客本著自愿的原則租用共享電單車。而騎行自行車、共享單車則不受限制,可以進入景區。
2020年起施行的《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東湖綠道禁止擅自停放、行駛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因管理養護或者其他需要通行的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經運營單位同意后方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