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湖北省隨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劉某華等十人販賣毒品上訴案。
公訴機關指控,2022年,劉某華通過其子黃某勝結識了販毒人員王某,并從王某、李某等人處以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每克400元、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每顆40元的價格多次進購大量毒品,劉某華的丈夫黃某峰幫助稱重、分裝、藏匿后,再加價多次出售給曹某、劉某人,該二人又向王某虎多次販賣毒品,王某虎將從曹某處購買的毒品做成“包子”(0.1克冰毒加半顆麻果)和盧某一起將其販賣給黃某某,黃某某再次販賣給他人。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圍繞指控罪名、犯罪事實、在案證據開展詳細的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陳述,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整個庭審過程氛圍莊嚴肅穆,程序規范流暢,嚴謹有序。因案情重大復雜,庭審結束后將擇日進行宣判。
下一步,該法院將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毒品犯罪,通過法治宣講、案例剖析、集中宣判等多種方式開展禁毒法治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禁毒法治意識和識毒、拒毒、防毒能力,營造良好的禁毒輿論氛圍,推動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隨州建設。
(通訊員:任驪、曹娜娜、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