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2023年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操作流程圖(2023年版)》已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
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大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圍繞“七大環境”,聚焦市場主體關切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堅持刀刃向內、自我革命,實現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制定本方案。
一、便利準入經營
1.動態調整“一業一證”改革行業目錄,將改革行業從19個拓展至25個。將銀行預約開戶納入企業開辦服務范圍。嚴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要求,不得通過備案等方式實施變相前置審批。(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六多合一”改革,將小型低風險工業項目辦理建筑許可環節從12個精簡為10個以內。全面取消涉企小型項目基礎設施配套費。(牽頭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改委;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3.大力推廣“評定分離”改革,破解“抱團”圍標治理難題。推動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推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牽頭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便利政策兌現
4.全面推行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依托現有資源整合建設政務服務平臺惠企政策專區。啟動省級惠企政策直達快享平臺建設,推動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兌現。鼓勵各地依托現有綜合咨詢、辦事窗口,設立惠企政策集中辦理窗口,集中提供惠企政策咨詢、綠色通道、幫辦代辦等服務。(牽頭單位:省政務辦、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5.推行出口退稅“即出即退”,面向出口企業搭建出口退稅“數智通”綜合服務平臺,將全省一類、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之內。(牽頭單位:省稅務局;責任單位:武漢海關、省商務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6.按規定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長執行期限要求,失業保險費率按1%執行,其中,單位費率0.7%,個人費率0.3%。對2022年緩繳期間的社保費可延至2023年底前交清,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牽頭單位:省人社廳、省稅務局;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降低中介成本
7.采取“網上中介超市”模式,引導中介機構入駐,由項目業主擇優選擇,打破中介機構行業、區域壟斷。實現“網上中介超市”模式全省覆蓋率100%,各市州“網上中介超市”入駐機構不低于100家。(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8.推行政府“集采”,建立完善財政性資金購買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政府集中采購中介目錄,通過政府集中采購等方式降低中介價格,嚴厲打擊政府“集采”中的圍標、串標、違規收費等行為。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收費監督檢查,嚴格查處利用行政職能、壟斷地位指定服務、強制服務等行為。(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降低用能成本
9.強化迎峰度夏電力資源保供爭取工作,減少高價省間現貨購電成本。落實第三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兩部制用戶,需量電價按90%執行。積極開展季節性新能源競價上網,優化新能源上網電價。積極爭取省外低價電力資源,平抑全省購電均價。2023年下半年全省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比上半年降低10億元以上。(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國網省電力公司;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0.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按機制校核調整全省天然氣短途管道輸氣價格及城鎮燃氣配氣價格,合理壓減供氣中間環節成本。加快西氣東輸三線、川氣東送二線湖北段建設,支持沿線地區就近接入國家干線管道,減少管輸距離,降低供氣成本。組織做好上游氣源對接協調,強化天然氣合同履約監管。(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能源局;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降低融資成本
11.推廣“金融鏈長制+主辦行”模式,鼓勵各地發展供應鏈金融,推動銀行機構差異化做好建檔、評級、授信等工作。推動金融機構通過倉單質押融資、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預付款融資等方式加大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牽頭單位:人行武漢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銀保監局;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2.推廣“信易貸”“納稅信用貸”模式、“301”貸款模式和“楚天貸款碼”,切實提高中小企業信用貸款占比,全省普惠小微貸款新增1500億元以上,新增個體工商戶經營性信用貸款達200億元。(牽頭單位: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改委、省稅務局;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3.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積極引導市場主體正確采用表外融資,對表外業務手續費實行差異化減免政策。(牽頭單位:人行武漢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銀保監局;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4.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納入范圍、失信約束措施,大力培育信用評級機構,提升征信機構覆蓋面。在發改、商務、科技、公安、市場監管、稅務等領域試行市場主體線上開具專用信用報告代替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推行“市場主體合規一碼通”。(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司法廳;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降低用地成本
15.探索社會投資類項目“用地清單制”,大力推行“標準地”出讓,切實縮短項目開工時間。試點推行“樁基先行”,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批復后可單獨辦理樁基施工許可。(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6.試行“批供合一”,推進建設用地審批制度改革,給予地方更多的用地自主權。在武漢、襄陽、宜昌等用地批、供權責一致的市州試行建設用地“批供合一”,提高用地保障效率。對工業項目通過擴大生產性用房、廠房加層、廠區改造等途徑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7.開展“百大攻堅”用地保障行動,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和五大優勢產業,精準遴選形成2023年用地報批“百大攻堅”項目清單,動態調整更新。及時跟蹤協調解決用地問題,確保項目落實落地。(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七、降低物流成本
18.推動建立產業鏈供應鏈服務平臺,促進各類資源整合和要素集聚,降低產業鏈流通成本。大力推進“公轉水”“公轉鐵”,加快推進多式聯運建設,重點推進公鐵聯運、水鐵聯運等交通樞紐建設,鐵路、水運貨運量同比增長5%,多式聯運集裝箱量增長15%以上。(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9.持續落實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免優惠政策,對符合規定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5%基本優惠的基礎上,再給予省內通行費9折優惠,暫持續至2023年底。(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0.深化“單一窗口”改革,加快推動“單一窗口”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金融服務等國際貿易全鏈條拓展,實現跨境貿易業務全部在“單一窗口”辦理。(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武漢海關;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1.優化海關查驗作業模式,深化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一體化布控查驗模式試點。推廣使用新型電子關鎖等科技手段,實現海關之間監管無縫銜接。深入推行“提前申報”“兩步申報”“船邊直提”“抵港直裝”“即出即退”等改革措施。實現進出口申報貨運量增長10%。(牽頭單位:武漢海關、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八、降低稅費成本
22.全面落實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優化稅費優惠政策精準推送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應知盡知、應享盡享,充分釋放稅費支持政策效應。推動金融機構減費讓利,實現小微企業金融開戶免收費。(牽頭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人行武漢分行;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3.全面清理不規范、不合理、可收可不收、收取比例過高的涉企保證金事項,依法依規予以取消、降低收取標準,實現涉企保證金事項和金額“應減必減”“可減必減”。嚴格落實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制度,堅決制止清單之外亂收費行為。(牽頭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九、實現法治公平
24.推動“立審執”提速增效。符合立案條件的,做到7日內登記立案。嚴格規范審限管理,加快案件材料流轉工作,上訴案件一般自答辯期滿5日內移送二審法院。提升案件執行效能,實現具備條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15日內發放。2023年實現全省解決商業糾紛平均耗時較上年壓縮10%。(牽頭單位:省法院;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法院)
25.全面推行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在審判機關立案、保全、審理、執行、司法公開、審限管理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各環節,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處置。(牽頭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26.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符合合規機制適用條件的案件及時納入合規程序辦理,根據需要啟動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對涉案企業的合規承諾、整改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監督和考察。(牽頭單位:省檢察院;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檢察院)
27.重點實施知識產權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五大專項行動”,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建設。探索知識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和跨行政區劃履行改革試點。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結案率超90%。(牽頭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法院、省檢察院;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28.深化“府院聯動”機制,共同推進破產案件審理。推動實現破產債權爭議訴訟每件收費100元。加強破產管理人協會體系建設,實現破產管理人協會市州全覆蓋。積極完善破產財產網拍機制,推動實現全省破產財產線上處置,拍賣費用零支出。(牽頭單位:省法院;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加強作風建設
29.各地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結合工作實際細化配套方案,加力提效推進。省發改委(省營商辦)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和常態監測機制,定期開展工作調度,會同省政府政務督查室強化政策落實情況督查考評,形成“督查—整改—反饋”的工作閉環;健全營商環境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機制,會同省紀委監委機關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聚焦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頑瘴痼疾靶向施治。(牽頭單位: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