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堅持生態優先,加快綠色轉型進程
狠抓污染防治。強化“散亂污”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工地揚塵等治理,確保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不低于80%。確保臨江溪污水處理廠尾水提標、花艷和猇亭污水處理廠二期建成投入使用。加快合益一路、江景二街等雨污分流改造。深化點軍區廠網一體化運維試點。加快推進清江水系連通、城區“兩河六庫”連通等工程。持續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綜合治理農村面源污染。加強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工作。加大三峽庫區清漂力度。做好化工企業搬遷遺留場地生態修復。完成中石化王家河油庫碼頭遷建,實現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清零。
強化系統治理。嚴格“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啟動48萬畝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試點項目。完成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治理礦山地質環境100萬平方米。嚴格落實《長江保護法》,加強重要河流、湖泊、濕地保護治理。推動長江岸線城區段、卷橋河、下西壩等生態修復。完成縣鄉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抓好長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推深做實林長制、山長制。加快“串園連山”生態廊道建設。支持秭歸和遠安爭創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五峰和環百里荒建設國家“兩山”實踐創新基地。
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圍繞“增量歸零、存量減少”目標,大力推動磷石膏及制品示范應用,進一步提高綜合利用率。加快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持續推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加大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力度,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研究制定碳達峰措施。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積極發展裝配式、超低能耗等綠色建筑。集約節約利用土地,更大力度消化閑置和批而未供土地。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和綠色家庭、社區、學校等創建活動。
(七)堅持改革開放,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更大力度推進“放管服”改革。認真落實省優化營商環境“新三十條”。加快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證照分離、一照通等改革。推動“六多合一”市縣兩級全量落實。鞏固“1233+74”改革成效。聚焦高效辦成一件事,更寬領域深化“一門一網一次”改革,加快推進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跨省通辦。推行“綜窗+專窗”受理模式,健全幫辦代辦長效機制。堅持傳統與智能、線上與線下相結合,解決好“數字鴻溝”,為市民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務。確保市民之家投入使用。推進工程招投標“評定分離”改革。完善“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聯合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強法治建設,清理各類顯性隱性壁壘,真正讓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靠法治”而不用“找關系”。健全政務服務“好差評”、縣市區營商環境評價機制,以政府有為推動市場有效、企業有力、社會有序。
更深層次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加快市級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政策。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承包地“三權分置”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點狀供地”。加快“標準地”改革,實現“拿地即開工”。持續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抓實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和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強化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鼓勵大型公立醫院實行“一院多區”模式。
更高水平推進對外開放。深化自貿片區建設,力爭復制推廣5項以上制度創新成果。強化綜保區招商運營,力爭入駐企業30家、進出口額達到50億元。支持三峽保稅物流中心加快發展。確保三峽機場二期建成投運,航空口岸通過國家驗收。大力發展跨境電商、市場采購貿易、保稅維修等外貿新業態。支持宜昌港拓展進出口業務。積極培育和引進外貿進出口企業。加快創建國家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加強與國際友城交流合作。
更加精準服務實體經濟。深入開展“金融穩保百千萬”“百行進千企”“小微企業首貸”專項行動。提升網上金融大廳服務實效,新增線上融資超過100億元。深化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強化普惠金融服務,加大對科技創新、小微企業、綠色發展的金融支持,力爭信貸增長12%以上。新增上市公司3家、報輔報審企業3家。一企一策推進重點企業風險化解。抓好非法集資案件防范處置。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持續深化“雙千”服務,當好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金牌店小二”,用力推動中央、省支持政策落地見效,千方百計幫助市場主體恢復元氣、激發活力,更好穩定預期。